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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or:金帅集团 Source:金帅集团 Time:2012/7/6

        本报讯(周小林 谢华)2012年6月15日,总裁办主任谢华参加在北京召开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管理办法》座谈会。本次会议由中国家用电器协会组织,邀请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领导对基金征收进行现场说明及解答。行业内具有代表性的三十家企业代表参会讨论。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将于2012年7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国家为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而设立的政府性基金。办法指出,缴纳该基金的对象为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其中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包括自主品牌生产企业和代工生产企业。当前纳入基金征收范围的产品和征收标准为:电视机13元/台、电冰箱12元/台、洗衣机7元/台、房间空调器7元/台、微型计算机10元/台。根据办法,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应缴纳的基金,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按季申报缴纳基金。办法规定,对采用有利于资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设计方案以及使用环保和便于回收利用材料生产的电器电子产品,可以减征基金;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生产用于出口的电器电子产品免征基金;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已缴纳基金的,国内销售时免征基金。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直接关系到家电生产企业的切身利益,基金的收取也在事实上对行业成本造成直接影响,但正规回收渠道的建立和发展无疑对消费者和整个家电消费环境具有利好意义。金帅始终坚持和倡导规范有序的市场销售环境,同时也致力于生产健康节能家电,必将积极支持和参与此办法的实施,从源头分解成本压力,设计生产绿色环保产品,促进电器电子产品从生产、销售到回收、处理的良性循环机制。